一、中国签证简介
2023-05-27 00:30

一、基本概况

  签证是一国政府授权机关依照本国法律法规,为申请入、出或过境本国的外国人颁发的一种许可证明。

  根据国际法及国际惯例,任何一个主权国家,有权自主决定是否允许外国人入出其国(边)境,依照本国法律发给签证、拒发签证或宣布已经签发的签证作废。

  中国签证机关根据法律和相关规定,决定颁发签证的种类、次数、有效期和停留期。

  中华人民共和国驻外使馆、领馆或者外交部委托的其他驻外机构负责在境外签发外国人入境签证。

  二、有关概念

  (一)有效期

  签证的入境有效期(“enter before”,新版生物识别签证标注为“expiry date "),是指持证人所持签证入境的有效时间范围。非经签发机关注明,签证自签发之日起生效,于有效期满当日北京时间24时失效。如仍有未使用的入境次数,在有效期满前(含当日),持证人均可入境。

  (二)入境次数

  签证的入境次数(“entries”),系指持证人在签证入境有效期内可以入境的次数。入境次数用完或入境次数未用完但已过有效期的签证,均为失效签证。如需前往中国,须重新申请签证。如持证人持失效签证来华,将被拒绝入境。

  (三)停留期

  签证的停留期(“duration of stay”),系指持证人每次入境被准许停留的时限,自入境次日开始计算。

  外国人在华停留时间如超过签证允许的停留期,属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入境出境管理条例》等有关法规情况,将被处以罚款等处罚。

  (四)居留手续

  外国人持D字、J1字、Q1字、S1字、X1及持停留期为000的“Z”字签证入境后,应当自入境之日起30日内向拟居留的县级及以上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办理居留证件。

  外国人持W系列外交、礼遇、公务、普通签证及非W停留期为000的公务签证入境后,应当自入境之日起30日内向外交部或外交部委托的地方外事部门办理居留手续。

  三、签证种类

  中国签证分外交签证、礼遇签证、公务签证和普通签证。其中,普通签证分为以下类别:

  签证种类

  申请人范围

  C

  执行乘务、航空、航运任务的国际列车乘务员、国际航空器机组人员、国际航行船舶的船员及船员随行家属和从事国际道路运输的汽车驾驶员

  D

  入境永久居留的人员

  F

  入境从事交流、访问、考察等活动的人员

  G

  经中国过境的人员

  J1

  外国常驻(居留超过180日)中国新闻机构的外国常驻记者

  J2

  入境进行短期(停留不超过180日)采访报道的外国记者

  L

  入境旅游人员

  M

  入境进行商业贸易活动的人员

  Q1

  因家庭团聚申请赴中国居留的中国公民的家庭成员(配偶、父母、子女、子女的配偶、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以及配偶的父母)和具有中国永久居留资格的外国人的家庭成员(配偶、父母、子女、子女的配偶、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以及配偶的父母),以及因寄养等原因申请入境居留的人员

  Q2

  入境短期(不超过180日)探亲的居住在中国境内的中国公民的亲属和具有中国永久居留资格的外国人的亲属

  R

  国家需要的外国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专门人才

  S1

  入境长期(超过180日)探亲的因工作、学习等事由在中国境内居留的外国人的配偶、父母、未满18周岁的子女、配偶的父母,以及因其他私人事务需要在中国境内居留的人员

  S2

  入境短期(不超过180日)探亲的因工作、学习等事由在中国境内停留居留的外国人的家庭成员(配偶、父母、子女、子女的配偶、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以及配偶的父母)以及因其他私人事务需要在中国境内停留的人员

  X1

  在中国境内长期(超过180日)学习的人员

  X2

  在中国境内短期(不超过180日)学习的人员

  Z

  在中国境内工作的人员

  四、免签情形

  属下列情形之一的外国人赴华,可免办中国签证:

  (一)直接过境

  1外国人持联程客票搭乘国际航行的航空器、船舶、列车从中国过境前往第三国或者地区,在中国境内停留不超过二十四小时且不离开口岸,可免办签证具体规定可查询中国国家移民管理局网站。

  2中国部分地区对满足一定条件的53国公民(含英国公民)实行过境72小时或144小时免签政策,详情请查阅中国国家移民管理局网站

  (二)双边协议

  根据中国与有关国家签署或达成的双边协议,部分国家符合特定条件者赴华,可免办签证。具体信息,请查阅中外互免签证协议一览表

  (三)APEC商务旅行卡

  APEC商务旅行卡相当于5年多次签证,持卡人可凭旅行卡及与该卡相一致的有效护照,在旅行卡有效期内多次进入中国境内,每次最长停留时间不超过3个月。

  (四)其他情形

  1、珠三角

  持与中国建交国家的普通护照已在香港、澳门的外国人,经在香港、澳门合法注册的旅行社组团进入广东珠江三角洲地区(指广州、深圳、珠海、佛山、东莞、中山、江门、肇庆、惠州市所辖行政区)旅游,且停留不超过6天,可免办签证。

  2、海南

  2018年5月1日起,海南省对59国人员(含英国公民)实行免签政策,详细内容请查阅海南旅游官方网站。

  3、桂林

  自2015年5月28日起,东盟10国(马来西亚、泰国、印度尼西亚、越南、柬埔寨、老挝、缅甸、新加坡、文莱、菲律宾)旅游团(2人及以上),由广西桂林市旅游主管部门资质审定的旅游社组织接待,从桂林机场口岸整团入出境,可免办签证在桂林市行政区停留不超过6日。

  4、新加坡、文莱、日本公民

  新加坡、文莱、日本3国持普通护照的公民前来中国大陆旅游、经商、探亲访友或过境不超过15天,从中国对外国人开放口岸入境时,可免办签证。

  5、居留证件免签

  持有效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永久居留证者和持中国公安机关颁发的有效外国人居留许可者,在居留许可有效期内,可在华居留并多次出入境,无需另行办理签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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