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二)申办领事认证须知
2023-06-12 20:35


  一、申办流程

  (一)英国政府部门出具的官方文件,如结婚证书、出生证原件等,可径送英国外交部认证办公室或英国外交部授权机构办理认证。

  (二)非英国政府部门出具的文件,须先经英国当地国际公证律师事务所公证,再到英国外交部或其授权机构办理认证。

  (三)在中国签证申请服务中心网站预约,按照约定时间将办好的公证、认证的文件递交到签证申请中心,再由签证申请中心转递至中国驻英国使领馆申办认证。

  二、材料要求

  申办领事认证,应提交以下材料:

  (一)填妥并打印《中华人民共和国驻外使领馆领事认证申请表.doc》(其中,“申请人”一栏填写申办领事认证文书当事人信息;申请人本人须在“申请人签名”处签名,如系代办递交申请,除申请人在“申请人签名”处签名外,代办人亦须填写代办人信息并在“代办人签名”处签名);如办理死亡证明认证,需填妥并打印《死亡证明认证申请表.PDF》(申请人信息需填写死者信息,代办人信息为近亲属信息,“申请人签名”栏由死者近亲属代签)。

  (二)申请人有效护照原件及复印件;如委托他人代办,需提交代办人有效护照原件和复印件及委托人有效护照复印件;如委托公司办理,除上述材料外,还需提供代办公司给送件人开具的授权信;

  (三)如系企业申办注册证明认证,应提交法人资格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四)英外交部或其授权机构出具的认证文件原件及认证页复印件;两页及两页以上的公证文件原件须经公证机构用丝带捆绑并加封固定(式样见附件),如不满足装订要求或文件有涂改、拆换,使领馆不予认证;如文书含有空白页(包括封皮),须在该页上注明“此页无正文”字样。

  (五)领事官员认为与办理认证申请有关的其他证明文件。

  除上述基本材料外,部分类型文书领事认证注意事项及所需辅助材料:


申办领事认证的文书

注意事项

所需辅助材料

结婚证书

1、应由婚姻一方作为申请人递交申请;

2、用于到中国结婚登记的无配偶声明或证明自公证出具之日起6个月内有效。

婚姻另一方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

出生证明

未成年人出生证明认证,由未成年人法定监护人办理。申请人信息填写未成年人信息,代办人信息为法定监护人信息,“申请人签名”栏由法定监护人签署。如出生证内容包含父母信息,其父母可作为申请人申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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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亡证明

由死者近亲属办理,申请人信息需填写死者信息,代办人信息为近亲属信息,“申请人签名”栏由死者近亲属代签。

1、申请人与死者的亲属关系证明;

2、死者本人、死者近亲属有效身份证件;

3、非近亲属办理的,还需提交死者近亲属出具的委托书。

收养

英国政府指定英国教育部(Department for Education)负责涉外收养服务工作,所有收养文件须通过英国教育部申请,不接受个人及律师的认证申请

1、英国教育部出具的公函;

2、用于赴华收养的婚姻状况、健康、财产、收入和无犯罪记录公证书,自公证出具之日起6个月有效。


  三、办证时间

  (一)普通办理:第4个工作日取证

  (二)加急办理:第3个工作日取证

  注:以上办理时间为一般情况,某些申请可能因补充材料、不可抗力等原因,办理时间不确定。遇此类情况,申请人需等候使领馆通知。

  四、收费标准


认证种类

收  费

民事类

   6镑(中国公民)

   17镑(外国公民) 

商业财产类

   11镑(中国公民)

   34镑(外国公民)

加急费

   19镑(中国公民)

   19镑(外国公民) 


  注:通过签证申请中心递交,除认证费外,还需缴纳相应服务费。

             中国签证申请服务中心认证服务费:

             普通办理:30英镑(含VAT)

             加急办理:42英镑(含VAT)

             邮寄服务:54英镑(含VAT)

             认证收费=认证费+服务费

  五、注意事项

  (一)目前,《取消外国公文认证要求的公约》适用于中国香港和澳门特区。在英国产生的文件,经英国有关机构出具“附加证明书”(Apostille)后便可在香港和澳门特区使用。

  (二)在英国海外属地马恩岛(Isle of Man)、泽西岛(Bailiwick of Jersey)和根西岛(Bailiwick of Guernsey)产生的文件,可在当地经英国外交部授权的机构官员认证后,直接在驻英国使领馆办理认证。在英国其他属地如维京群岛(Virgin Islands)等产生的文件,须经英国外交部认证办公室认证后,再到驻英国使领馆办理认证。

  (三)驻英国使领馆不受理通过邮寄、快递递交的认证申请。

  (四)第三国文件应在文件产生地完成认证程序。

  (五)申请领事认证的文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使领馆不予办理:

  1、文书的印鉴、签名不属实的;

  2、文书的印鉴、签名未进行备案,或者与备案不相符的;

  3、文书的装订、印鉴、签名、时效等技术性标准不符合出文机构、用文机构规定和要求的;

  4、中国护照、居民身份证、驾照等中国国内出具的文书;

  5、文书的内容违反中国法律或可能损害中国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的。

  以上内容由中国驻英国使领馆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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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86-10-12308(英国境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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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0-12:00 14:00-17:00)
邮址:lingshixiezhu_man@163.com

领事证件咨询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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